蛟河法事:吉林蛟河市无辜百姓遭虚假诉讼判决到底谁来管
免费测运势 免费批八字:
师父微信: master8299
吉林蛟河市无辜百姓遭虚假诉讼判决到底谁来管
举报人:王贵明,男,1944年11月13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蛟河市新站镇小姑家村腰岗屯蛟河法事。
杜亚彬,男,1960年9月18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蛟河法事。
郭增彬,男,年68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蛟河法事。
郭增亮,男,汉族,农民,住址同上蛟河法事。
裴绪元,男,汉族,农民,住址同上蛟河法事。
被举报人:蛟河市人民法院承案人:刘建忠
被举报第三人:蛟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九台市福利碳素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邓建华
举报请求:依据《刑法》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第二条,十四条,二十六条规定,追究被举报人徇私枉法,徇私舞弊,包庇第三人,严重漠视侵害举报人合法利益的渎职侵权法律责任蛟河法事。
不服蛟河市人民法院(2015)蛟民二初字第319号民事调解书,(2015)蛟民二初字第321号民事调解书蛟河法事。
2、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六、十五条规定,要求第三人蛟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返还非法扣押举报人的粮食直补款蛟河法事。
事实及理由
2007年7月第三人蛟河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原蛟河市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亲自找到举报人讲:“第三人急需用钱,但不是本地的,不符合贷款条件,需要找几名村民顶名,承诺不影响村民生产贷款,我们保证不找你们要钱”,忽悠举报人,后举报人等7户给第三人办理顶名贷款手续,第三人也于2007年按时偿还了全部借款蛟河法事。
2008年第三人蛟河市原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再此找到举报人,要举报人再为第三人顶一次名,出于对信用社信贷员信任,举报人第二次办理顶名贷款手续,而事后,该信用社也一直未找举报人要过钱蛟河法事。
2015年第三人农商银行以所谓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蛟河市人民法院,恶意进行虚假民事诉讼,并栽赃指认举报人与其借款纠纷从而恶意虚假诉讼,栽赃举报人,企图以此达到勒索诈骗举报人的目的蛟河法事。
被举报人蛟河市人民法院在未对举报人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违反法定程序,举报人从未去法院参加庭审,质证,调解下,蛟河市人民法院以该院(2015)蛟民二初字第321号,(2015)蛟民二初字第319号民事调解书,在举报人未参与,不知情下,枉法调解,并强行扣押举报人依法享有的粮食直补费用,养老金也全部被其枉法执行扣押,致使举报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无法正常生活生存,举报人为此不服蛟河法事。
举报人认为,蛟河市人民法院承案人刘建忠滥用审判权,执法权,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恶意包庇第三人虚假诉讼,枉法制作所谓的民事调解书,故意侵害举报人合法利益,并已造成严重后果,请上级主管部门明察,在有法必依,违法必纠蛟河法事。
举报人:王贵明、杜亚彬、郭增彬、郭增亮、裴绪元
2018年11月30日
本文链接:https://daojiaowz.com/index.php/post/112453.html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