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事:福州市“建福广场”烂尾楼一事多年无人处理。。。
免费测运势 免费批八字:
师父微信: master8299
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60号“建福广场”烂尾楼开发商于2002年卷款逃匿,由此给社会各界带来了诸多危害,严重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福州法事。受害业主历时8年多投诉,至今烂尾楼遗留下来的问题却一直未得到解决。我们作为建福广场的受害者,谨此具文吁求国务院信访办责成福州市政府尽速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兹就有关事实理由举述如下:
一、“建福广场”是名符其实的烂尾楼福州法事,政府职无旁贷:
“建福广场”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下属福州市民政局与开发商福建讯荣房地产有限合伙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福州法事。“建福广场”是以拆除原建的福州市民政局所有福利大厦地盘由开发商出资施建的。该楼盘从1999年4月开始预售,据“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交房时间是2000年12月底。但开发商以种种借口拖延交房,并于2002年10月卷款逃匿。据悉,此前开发商不但骗取150多户购房款,还将所有已售房屋质押套取贷款,甚至虚构购房骗取银行贷款后,扔下来未完工的在建楼盘后了无踪影。
二、“建福广场”烂尾楼产生的危害:
1、由于开发商恶意欺骗购房款、质押贷款后卷款逃匿,致使整个楼盘未能按原规划交付业主入住福州法事。150多户已经交付购房款的业主们逾时8年多至今无法入住,业主们付出毕生血汗钱却无寸土可栖身。部分业主上诉法院,虽解除合同却无退回半分钱,无房无钱无处安身,靠租房勉强度日;部分业主仍遵守银行按揭合同为此“空中楼阁”付按歇款,同时还要负担租房的房租。业主们挣扎在崩溃的边缘,生活负担极重。
2、由于“建福广场”工程未完成,物业管理未介入,曾多次发生过因为台风灾害等原因发生屋顶盖片和部分墙体从高空坠落威胁过往行人安全问题福州法事。
3、受害者历经8年多向政府及各主管部门投诉,耗费巨大人力、物力及精神损失,由于长期投诉无果,势将产生社会不安因素福州法事。
三、“建福广场”烂尾楼问题历经8年投诉无果
2002年10月开发商福建讯荣房地产有限法定代表人林建福卷款逃匿已使“建福广场”变成烂尾楼福州法事。8年多来受害单位和们广大购房业主曾先后多次向公安机关、建设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市政府信访局等投诉反映,但“建福广场”烂尾楼产生的危害问题却至今未能得到解决。
1、我们受害者对开发商骗取5300多万元购房款未予交房,又虚构卖房重复质押款后卷款逃匿的事实,以涉嫌合同向福州市公安局、公安局投诉,要求立案查办但至今没有任何回应福州法事。
2、又向建设规划等部门投诉要求监督开发商按原规划设计完成“建福广场”工程也未得到支持福州法事。
3、我们以开发商违约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但因开发商逃匿,法院判决根本无法执行福州法事。
4、我们以民政局出地,开发商出资合伙开发房地产要求福州市民政局承担连带责任,市民政局则设辞推脱责任福州法事。
5、经过长期投诉后,却突然发现出问题的开发商不但没有被取销营业资格,反而被变更过户的问题责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涉嫌徇私枉法乱作为,也没有结果福州法事。
8年多来,我们每年至少二次以上向福州市政府、市委、福建省政府投诉反映“建福广场”烂尾楼问题,但都是泥牛入海无消息福州法事。遥遥无期漫长的投诉过程显见了各职能部门的怠匆行政不力。试问,国法何在?公理何在?投诉之门在哪里?
四、“建福广场”烂尾楼四个疑点:
1福州法事。部分业主,承建商,材料商,向法院起诉福建省迅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违约责任,法院已判决生效,当他们向法院申请执行时,法院回答要等市政府处理。我们不禁要问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判决生效已超过八年了。2006年4月,由法院牵头招集债权人提出将烂尾楼作价拍卖,给债权人按原价80%赔偿解除原合同的提议。我们要问2006年的房价比原价已上涨了二倍,作出这种决策,法院在这种场合充当了什么角色,站在新开发商立场上,坑害广大债权人。
2福州法事。福建省迅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营业执照已连续多年未年检,且注册资金一直未到位,居然在2006年法人代表竟由林建福转让给了李晓光,福州市工商局在明知新接受方无实力续盖此楼,且手续也完全不合法的情况下仍批准转让,为其办妥转让手续。整个转让程序漏洞百出,完全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政府部门在这出“借尸还魂”大戏中充当了巫婆这个不光彩的角色。按常理,本来转让是要使烂尾楼尽快建好,而又过了三年,仍未动一砖一瓦,更令人气愤的是新法人代表李晓光并不想继续未完工程,而是拿着烂尾楼到处漫天要价,图谋高价炒卖烂尾楼赚取利润。在法制社会里居然有这种事发生,政府出面竟是“雪上加霜”又再一次坑害了广大业主,这个楼盘成了二度烂尾。
3、开发商在银行用业主房子抵押所贷的款应专款专用,由银行监管,现在居然内外,被开发商卷款潜逃,银行一点责任都没有而广大业主却既要还贷款又要交利息,而房子又拿不到,银行却坐享其成福州法事。我们提议由银行个别领导人的私心,以权谋私,不能由广大业主来买单。
4、“建福广场”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下属福州市民政局与开发商福建讯荣房地产有限合伙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福州法事。“建福广场”是以拆除原建的福州市民政局所有福利大厦地盘由开发商出资施建的。很明显讯荣房地产开发有限与民政局是合伙人。现在开发商跑了,民政局理因承担起责任。而八年来,民政局不管不问而它的主管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也处理不力。
以上四个疑点,就是一些人的滥权行为和渎职行为,我们认为谁了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福州法事。
本文链接:https://daojiaowz.com/index.php/post/113279.html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