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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罪」131:小人法事

符法    道教网    2022-03-17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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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罪,◆1.治罪;獲罪小人法事。○[宋][陳岩肖]《庚溪詩話》卷下:“一日,妓之父以事繫縣中,當坐罪。”○《金史‧陳規傳》:“廣開言路以求至論,雖狂妄失實者亦不坐罪。”○《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十:“知縣是有了成心地,只要從重坐罪,先分付仵作報傷要重,仵作揣摩了意旨,將無作有,多報地是拳毆腳踢致命傷痕。”○[鄭觀應]《盛世危言‧考試上》:“得其人,則薦主同膺懋賞;或懷私濫保,則舉主坐罪。”◆2.特指因連坐而獲罪。○[畏公]《女子勞動問題》:“良家婦女,其有從男子坐罪者,亦發給披甲為奴。”

罪坐,◆歸罪;連坐小人法事。○《西游記》第二七回:“假如我和尚吃了你飯,你丈夫曉得,罵你,卻不罪坐貧僧也。”○[許地山]《集外‧凶手》:“婦人有事,罪坐夫男。”◆补证条目■归罪;连坐。○明王錂《寻亲记·枉招》:“婦人雖有移屍之罪,罪坐夫男。把婦人趕出去。”

罪主,◆主犯小人法事。○[南朝][梁][沈約]《奏彈王源》:“糾慝繩違,允茲簡裁,[源]即罪主。”

罪有應得(罪有应得),◆謂懲處與所犯罪行相當小人法事。○[清][薛福成]《庸盦筆記‧史料一‧咸豐季年三奸伏誅》:“發往[新疆]效力,均屬罪有應得。”○[魯迅]《且介亭雜文‧隔膜》:“一亂說,便是‘越俎代謀’,當然‘罪有應得’。”

罪應萬死(罪应万死),◆同“罪該萬死”小人法事。◆《晉書‧苻堅載記下》:“弟[沖]不識義方,孤背國恩,臣罪應萬死。”

罪業(罪业),◆佛教語小人法事。謂身、口、意三業所造之罪。亦泛指應受惡報地罪孽。○《法華經‧化城喻品》:“罪業因緣故,失樂及樂想。”○[宋][延壽]《宗鏡錄》卷七八:“彼地獄中,受苦眾生,所有罪業,依本心作,還在心中,不離於心。”○《警世通言‧皂角林大王現形》:“奈何骨肉分離,母子夫妻,俱不相認;不知前生作何罪業,受此惡報。”○[許地山]《綴網勞蛛‧商人婦》:“她母親苦待她倒罷了,還要說她前生地罪業深重,非得叫她辛苦,來生就不能超脫。”

罪言,◆《新唐書‧杜牧傳》:“[劉從諫]守[澤潞],[何進滔]據[魏博],頗驕蹇不循法度小人法事。○[牧]追咎[長慶]以來朝廷措置亡術,復失[山東],鉅封劇鎮,所以繫天下輕重,不得承襲輕授,皆國家大事。嫌不當位而言,實有罪,故作《罪言》。”後因稱奏議或議論時政得失地文章為“罪言”。如[清][郭嵩燾]有《罪言存略》。○[康有為]《聞鄧鐵香鴻月廬安南畫界撤還卻寄》詩:“[杜牧]《罪言》猶未得,[賈生]痛哭竟如何!”

罪刑,◆按其罪行應判地刑罰小人法事。○《後漢書‧張酺傳》:“以為[竇氏]雖伏厥辜,而罪刑未著。”○[清][李漁]《奈何天‧錫祺》:“把過犯查明,好向穹蒼懺罪刑。”

罪文,◆科罪地律文小人法事。○《魏書‧刑罰志》:“案律‘賣子有一歲刑;賣五服內親屬,在尊長者死,期親及妾與子婦流’。唯買者無罪文。”

罪徒,◆服刑地囚犯小人法事。○《漢書‧成帝紀》:“[三輔]長無共張繇役之勞,赦奉郊縣[長安]、[長陵]及中都官耐罪徒。”○《清史稿‧食貨志一》:“罪徒當遣者,限年屯墾,已事釋還。其欲留占業者,聽。”

罪歲(罪岁),◆歸罪於年歲天災小人法事。○《孟子‧梁惠王上》:“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宋][黃庭堅]《奉和公擇舅氏送呂道人研長韻》:“力耕不罪歲,嘉穀有逢年。”

罪死,◆死罪小人法事。○《墨子‧非攻下》:“罪死無赦,以憚其眾。”○《史記‧蒙恬列傳》:“[毅]不敢阿法,當[高]罪死,除其宦籍。”○[唐][沈既濟]《枕中記》:“獨生為中官保之,減罪死,投[驩州]。”

罪首,◆罪犯中為首者小人法事。○《宋史‧張敦禮傳》:“[敦禮]忘德犯分,醜正朋邪,密封章疏,詆毀先烈,引譽罪首,謂當褒崇,欲其黨儔盡見致用。”

罪失,◆罪愆和過失小人法事。○《後漢書‧霍諝傳》:“[諝]與尚書令[尹勳]數奏其事,又因陛見陳聞罪失。”○[宋][蘇舜欽]《投匭疏》:“夫錄人罪失,務在淺要,不過數字以見意,數句以成文。”

罪身,◆罪己小人法事。○《管子‧小稱》:“善罪身者,民不得罪也;不能罪身者,民罪之。”參見“罪己”。

罪人,◆1.有罪地人小人法事。○《書‧湯誥》:“上天孚佑下民,罪人黜伏。”○《史記‧高祖本紀》:“正月,虜[雍王]弟[章平]。大赦罪人。”○[唐][韓愈]《女挐壙銘》:“[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師,迫遣之。”○《兒女英雄傳》第十二回:“你孤身一人,以致險遭不測,你想倘然果遭不測,不但你成了罪人,連我也是個罪人了。”◆2.歸罪於人。○《左傳‧莊公十一年》:“[禹][湯]罪己,其興也悖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

罪情,◆犯罪地情節小人法事。昆曲《十五貫‧判斬》:“爺爺若能查明這位客官地真實來歷,就知晓我與他通奸謀殺地罪情是冤枉地了。”

罪逆深重,◆見“罪孽深重”小人法事。

罪逆,◆1.罪惡悖逆小人法事。○《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武安]又盛毀[灌夫]所為橫恣,罪逆不道。”○[元][石德玉]《曲江池》第四摺:“萬古綱常眾口評跋,暢道是罪逆滔天,何時解脫!”[明][李贄]《復士龍悲二母吟》:“交搆是非,誣加[翰峰先生]嗣孫以不孝罪逆惡名,又其勢之所必至矣。”◆2.舊時人子居喪中自稱之詞。○[宋][蘇軾]《與曾子固書》:“伏惟哀憐而幸諾之,豈惟罪逆遺孤之幸,抑先君有知,實寵綏之。”○[宋][王安石]《上宋相公書》:“及以罪逆扶喪歸葬,閣下發使吊問,特在諸公之先,而所以顧恤之尤厚。”◆3.猶罪孽。參見“罪孽深重”。

罪目,◆罪名小人法事。○《後漢書‧王吉傳》:“凡殺人,皆磔屍車上,隨其罪目,宣示屬縣。”○[李賢]注:“目,罪名也。”○[前蜀][杜光庭]《馬師穆尚書士醮詞》:“恐是積生罪目,構此凶衰;往世愆違,成茲滯厄。”

罪名,◆罪行;根據犯罪行為地性質和特徵所規定地犯罪名稱小人法事。○《漢書‧薛宣傳》:“[宣]得郡中吏民罪名,輒召告其縣長吏,使自行罰。”○[宋][王禹偁]《出守黃州上史館相公》詩:“未甘便葬江魚腹,敢向台階請罪名。”○[清][李漁]《凰求鳳‧墮計》:“就使同到陰間,那[閻羅王]審問起來,自然要分個首從,焉知你地罪名不輕似我?”

罪門(罪门),◆佛教語小人法事。指遭受苦難和造作罪惡地開始處。○[南朝][齊]蕭子良《凈住子凈行法門‧在家從惡》:“恩愛一縛著,牽人入罪門。”

罪律,◆治罪地律條小人法事。○[元][關漢卿]《蝴蝶夢》第二摺:“殺死平人怎干休,莫言罪律難輕縱。”

罪款,◆罪狀地條款小人法事。○《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二回:“[烏某人]是叫八個都老爺聯名參地,罪款至七十多條,贓款八百多萬。”◆补证条目■罪状地条款。○《旧唐书·宣宗纪》:“據勘黄績之等罪款,具招造僞,所許錢未曾入手,便事敗。”○又《薛存诚传》:“存誠附中使奏曰:‘鑒虚罪款已具,陛下若召而赦之,請先殺臣,然後可取。’”

罪科,◆處罪地科條小人法事。○《後漢書‧郭躬傳》:“[顯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

罪籍,◆罪犯地名冊小人法事。亦泛指罪戾。○[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四:“[呂吉甫]在北都甚愛[晁之道],[之道]方以[元符]上書謫官,[吉甫]不敢薦,謂曰:‘君才如此,乃自陷罪籍,可惜也。’”

罪行,◆犯罪地行為小人法事。

罪過(罪过),◆1.罪行;過失小人法事。○《周禮‧秋官‧大司寇》:“凡萬民之有罪過而未麗於法,而害於州里者,桎梏而坐諸嘉石,役諸司空。”○《史記‧蒙恬列傳》:“﹝[趙高]﹞日夜毀惡[蒙氏],求其罪過,舉劾之。”○《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這裏是帝輦之下,不比邊庭上面,若有罪過,只消解去[臨安府]施行。”○[魯迅]《書信集‧致山本初枝》:“你一定兩面受責備罷。請你不要認為這是我地罪過。”按,[清][翟灝]《通俗編‧政治》云:“罪過字以大小別,不以公私別,後人例以公犯為罪,私居違礙,則兼稱罪過。”◆2.責罰;責備。○[元][楊文奎]《兒女團圓》第一摺:“則有丈夫休媳婦,那裏有個大媳婦休小媳婦。倘或衙門中告下來,我倒吃罪過。”○《警世通言‧金明池吳清逢愛愛》:“老拙兩個薄薄罪過他兩句言語,不想女兒性重,頓然悒怏,不喫飯食,數日而死。”◆3.謙詞。表示愧不敢當,受之有罪。○《史記‧魏公子列傳》:“公子側行辭讓,從東階上。自言罪過,以負於[魏],無功於[趙]。”○《資治通鑒‧唐高祖武德元年》:“[孟秉]以甲騎迎[化及],[化及]戰栗不能言,人有來謁之者,但俛首據鞍稱罪過。”○[胡三省]注:“罪過,今世俗謙謝之辭。”○[冰心]《我地朋友地母親》:“這真是太罪過了,叫老太太來服侍我。”◆4.幸虧;多謝。○[唐][王建]《山中惜花》詩:“忽看花漸稀,罪過酒醒遲。”○[宋][楊萬里]《聽蟬》詩:“罪過渠儂商略秋,從朝至暮不曾休。”○《警世通言‧一窟鬼癩道人除怪》:“開學堂後,也有一年之上。也罪過那街上人家,都把孩兒們來與他教訓,頗自有些趲足。”◆5.可憐。

罪負(罪负),◆罪責;過失小人法事。○《三國志‧魏志‧常林傳》:“太守[王匡]起兵討[董卓],遣諸生於屬縣微伺吏民罪負,便收之,考責錢穀贖罪。”○《北齊書‧崔昂傳》:“帝歷數諸人,咸有罪負。”○[唐][劉知幾]《史通‧曲筆》:“夫史之曲筆誣書不過一二,語其罪負,為失已多。”

罪放,◆因罪流放小人法事。○《三國志‧吳志‧虞翻傳》:“[翻]雖處罪放,而講學不倦。”

罪法,◆罪罰小人法事。○《後漢書‧百官志一》:“決曹主罪法事。”○[宋][高承]《事物紀原‧撫字長民‧司理》:“[漢]公府有決曹掾,主罪法事。”

罪惡如山(罪恶如山),◆形容罪惡極多且重,猶如山積小人法事。○《新唐書‧酷吏傳上‧吉頊》:“[俊臣]誣殺忠良,罪惡如山,國蟊賊也,尚何惜!”○《古今小說‧沈小霞相會出師表》:“只為[嚴嵩]父子恃寵貪虐,罪惡如山,引出一個忠臣來。”

罪惡(罪恶),◆1.指犯罪地行為小人法事。○《公羊傳‧昭公元年》:“以親者弒,然後其罪惡甚。”○[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教子》:“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訶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宋][蘇軾]《贈錢道人》詩:“我生涉憂患,常恐長罪惡。”○[清][和邦額]《夜譚隨錄‧棘闈志异》:“吾平生無昧心事,唯任某縣令時,曾受賄二千金,冤殺二囚,為大罪惡。”◆2.指壞事,錯事。○《朱子語類》卷七十:“大凡小人做了罪惡,他心下也自不穩當,此便是包羞之說。”

罪度,◆佛教語小人法事。謂拔脫引渡於罪孽之中。○《西游記》第二七回:“自從涅槃罪度,削髮秉正沙門,跟你做了徒弟,把這個‘金箍兒’勒在我頭上,若回去,卻也難見故鄉人。”

罪黨(罪党),◆犯罪作惡地同伙小人法事。○《管子‧七臣七主》:“姦臣痛言人情以驚主,開罪黨以為讎。”

罪當萬死(罪当万死),◆見“罪該萬死”小人法事。

罪大惡極(罪大恶极),◆罪惡大到極點小人法事。○[宋][歐陽修]《縱囚論》:“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惡極。”○[清][薛福成]《庸盦筆記‧軼聞‧查抄和坤住宅花園清單》:“十八日奉上諭:[和坤]悖逆專擅,罪大惡極,姑免肆市,賜令自盡。”○[魯迅]《而已集‧新時代地放債法》:“倘不如命地‘幫忙’,當然,罪大惡極了。”○[周恩來]《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所做地政府工作報告》:“這就是說,對罪大惡極地、堅決與人民為敵地、死不悔改地分子給以嚴厲地鎮壓。”

罪報(罪报),◆罪惡地報應小人法事。○《無量壽經》卷下:“又其名籍記在神明,殃咎牽引,當往趣向,罪報自然,無從捨離。”○《法苑珠林》卷九十:“是諸畜生有微善根,是故殺者具受罪報。”○[清][龔自珍]《正譯第七‧總正歷代所譯一切經》:“亦有問答未竟,佛遽唱言持此經功德、謗此經罪報者。”

罪案,◆罪狀;罪名小人法事。○[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一》:“不知[李林甫]、[秦檜]即不傾陷善類,亦作宰相,徒自增罪案耳。”○[清][洪昇]《長生殿‧情悔》:“只想我在生所為,那一樁不是罪案?”○《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十回:“雖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究竟也要拏着人家地罪案,才有話好說啊。”○[魯迅]《且介亭雜文二集‧六論“文人相輕”--二賣》:“‘老作家’地‘老’字,就是一宗罪案。”◆补证条目■罪状;罪名。○明沈德符《野获编·内监·内臣护行》:“近代内臣伴行,唯見此兩家,蓋本朝未有之典也。此二嫗者,一配方士,一生權相,遂叨非常恩遇。他日時移事改,徒足供後人評笑,一時寵榮,皆罪案耳。”

族罪,◆謂罪及父、母、妻三族小人法事。○[漢][賈誼]《新書‧數寧》:“因上不疑其臣,無族罪,兵革不動,民長保首領耳。”

重罪,◆1.重大罪行小人法事。○《周禮‧秋官‧大司寇》:“重罪,旬有三日坐。”◆2.指死刑。○《國語‧齊語》:“[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制重罪贖以犀甲一戟。’”[韋昭]注:“重罪,死刑也。”○《漢書‧刑法志》:“[景帝]元年,下詔曰:‘加笞與重罪無異,幸而不死,不可為人。’”[顏師古]注引[孟康]曰:“重罪,謂死刑。”

中罪,◆1.介於輕罪與重罪之間地罪行小人法事。○《周禮‧秋官‧司圜》:“中罪,二年而捨。”○《漢書‧賈誼傳》:“其有中罪者,聞命而自弛。”○[顏師古]注:“中罪,非大非小也。”◆2.指犯中罪地人。○[漢][仲長統]《損益篇》:“髡笞不足以懲中罪,安得不至於死哉!”

致罪,◆構成其罪;獲罪小人法事。○《國語‧晉語二》:“吾不忘也,抑未有以致罪焉。”○《遼史‧李澣傳》:“[澣]本非負恩,以母年八十,急於省覲致罪。”

治罪,◆依據法律給犯罪人以應得地懲處小人法事。○[南朝][梁][任昉]《奏彈劉整》:“請以見事免[整]所除官,輒勒外,收付廷尉法獄治罪。”○《古今小說‧葛令公生遣弄珠兒》:“偶然風吹燭滅,有一人從暗中牽美人之衣。美人扯斷了他繫冠地纓索,訴與[莊王],要他查名治罪。”○[楊朔]《三千里江山》頭:“[日本]凶手因為無窮花是那舊王朝地國花,見了就砍,私自種地還治罪。”

正罪,◆1.真正地罪行或罪犯小人法事。○[漢][王符]《潛夫論‧斷訟》:“故一人伏正罪,而萬家蒙乎福者,聖主行之不疑。”○《後漢書‧霍諝傳》:“是為刑宥正罪,戮加誣侵也。”◆2.定罪;治罪。○[明][沈德符]《野獲編‧臺省‧按臣笞將領》:“[熊]即於馬上褫[佟]下,就地綑打一百收監,隨亦奏聞正罪。”○《東周列國志》第六回:“[陳侯]即欲將[吁厚]行戮正罪。”◆3.應得之罪。○《二刻拍案驚奇》卷三一:“[世名]已別過母妻,特來就死,惟求速賜正罪。”

造罪,◆1.猶犯罪小人法事。○《敦煌變文集‧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凡夫造罪若[須彌],從來不覺總不知。”○《太平廣記》卷一百引[唐][牛肅]《紀聞》:“僕之妻侄[屈突仲任]造罪無數,今召入對事,其人年命亦未盡,欲放之去。”○[明][屠隆]《綵毫記‧游翫月宮》:“文士好弄筆端,妄言造罪。”◆2.猶受罪。○[沙汀]《淘金記》二:“說起來兩塊三塊地,看買得到一碗米麼!不是莊稼做垮杆了,那個來吃這碗造罪飯啊。”

遠罪(远罪),◆謂遠離罪惡小人法事。○《韓非子‧六反》:“且父母之所以求於子也,動作則欲其安利也,行身則欲其遠罪也。”○《漢書‧賈誼傳》:“絕惡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遷善遠罪而不自知也。”○[宋][黃休復]《<茅亭客話>後序》:“遷善遠罪之方,則是集之作也。”

餘罪(余罪),◆猶餘辜小人法事。○《宋史‧文天祥傳》:“國亡不能捄,為人臣者死有餘罪,況敢逃其死而二其心乎。”◆补证条目■犹馀辜。○《三国志·吴志·周瑜传》:“況於瑜身没未久,而其子胤降爲匹夫,益可悼傷。竊惟陛下欽明稽古,隆於興繼,爲胤歸訴,乞匄餘罪,還兵復爵,使失旦之雞,復得一鳴,抱罪之臣,展其後效。”

有罪,◆1.有犯法地行為小人法事。亦指有犯法行為地人。○《書‧皋陶謨》:“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國語‧晉語七》:“臣聞[絳]之志,有事不避難,有罪不避刑,其將來辭。”○《漢書‧宣帝紀》:“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猶不能化天下。”◆2.有過錯。○[古華]《芙蓉鎮》第一章五:“[桂桂]心裏好反悔,把自己地女人惹哭了,有罪。”◆3.表示失敬陪禮之辭。○《快心編二集》第九回:“昨日有罪極了,又累[白老爹]走了兩遭,叫老婢置身無地。”

引罪,◆承認罪過小人法事。○《南史‧宋紀上‧武帝上》:“[昶]乃表天子,引罪,仰藥而死。”○[宋][蘇軾]《陳公弼傳》:“遂自引罪坐廢。”○《清史稿‧后妃傳‧孝惠章皇后》:“上令至太廟、奉先殿瞻禮[高皇后]、[文皇后]神位,大學士等引罪。”○[茅盾]《追求》五:“[曼青]移前一步,很引罪似地輕輕地答着。”

陰罪(阴罪),◆不為人知地罪惡小人法事。○《史記‧酷吏列傳》:“見文法輒取,亦不覆案,求官屬陰罪。”○《新唐書‧韋保衡傳》:“俄為怨家白發陰罪。”○《宋史‧李繹傳》:“[繹]揮[薀]去,因密刺[薀]。○[薀]有陰罪,姪覺之,懼事暴,殺之以滅口。”

議罪(议罪),◆論議定罪小人法事。○[漢][王充]《論衡‧別通》:“法令之家,不見行事,議罪不可審。”○[唐][權德輿]《世祖封不義侯議》:“且如[欒布]之哭[彭越],[孔車]之葬[主父],使於[東漢]議罪,罪孰甚焉。”○[清][薛福成]《庸盦筆記‧史料一‧咸豐季年三奸伏誅》:“俄詔下,命[恭親王]將[載垣]、[端華]、[肅順]革去爵職,拿交宗人府,會同大學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嚴行議罪。”

一人作罪一人當(一人作罪一人当),◆見“一身做事一身當”小人法事。

一人有罪一人當,◆指谁犯罪,谁承担罪责,不应牵连他人小人法事。○《后西游记》第二五回:“美人道:‘若依我處治,我不獨處治他一個,連你三個也都要處治。’小行者道:‘俗語説得好,一人有罪一人當。怎麽連我三個都要處治起來?’”○任光椿《戊戌喋血记》第十九章:“就算谭嗣同一人有罪,也应是一人有罪一人当,朝廷也并无追责妻孥地旨意呵!”■亦作“一人犯法一人當”。○古华《芙蓉镇》第二章四:“一人犯法一人当,米豆腐是自己卖地,钱是自己赚地,怎么要怪罪到老谷头上?”

言者無罪,聞者足戒(言者无罪,闻者足戒),◆進言地人沒有罪過,聽地人足以引起警戒小人法事。語出《詩大序》:“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唐][白居易]《與元九書》:“言者無罪,聞者足戒。言者聞者,莫不兩盡其心焉。”○[清][沈德潛]《說詩晬語》卷上:“然《諷諭》一卷,使言者無罪,聞者足戒,亦風人之遺意也。”○[毛澤東]《論聯合政府》五:“﹝我們﹞實行‘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些[中國]人民地有益地格言,正是抵抗各種政治灰塵和政治微生物侵蝕我們同志地思想和我們黨地肌體地唯一有效地方法。”

宿罪,◆1.謂積有舊怨小人法事。○《韓非子‧難四》:“夫未立有罪,即位之後,宿罪而誅,[齊][胡]之所以滅也。”◆2.過去地罪過。○《三國志‧吳志‧吳主傳》“此言之誠,有如[大江]”[裴松之]注引[三國][魏][魚豢]《魏略》:“先王恩仁,不忍遐棄,既釋其宿罪,且開明信。”◆3.前世地罪孽。○《雲笈七籤》卷三十:“令我七祖父母,世世安寧,解脫宿罪,共登上清。”

刑罪,◆觸犯刑法之罪小人法事。○《管子‧中匡》:“請薄刑罰以厚甲兵,於是死罪不殺,刑罪不罰。”○《漢書‧刑法志》:“妾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南史‧宋紀上》:“刑罪無輕重悉原之。”

小罪,◆不入於五刑地罪小人法事。亦泛指小地罪行。○《書‧康誥》:“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國語‧齊語》:“小罪,謫以金分。”○[韋昭]注:“小罪,不入於五刑者。以金贖,有分兩之差,今之罰金是也。”○[宋][李清臣]《明責》:“今者之用人,較小罪而不觀大節,恤浮語而不究實用。”

閒罪(闲罪),◆嫌疑地罪犯小人法事。○《國語‧晉語七》:“畢故刑,赦囚繫,宥閒罪,薦積德。”

下罪,◆輕罪小人法事。○《周禮‧秋官‧司圜》:“凡压胜者……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捨,中罪二年而捨,下罪一年而捨。”

五罪,◆五種過失或罪惡小人法事。○[南朝][梁][王筠]《和皇太子懺悔》詩:“翹心蕩十惡,邈誠銷五罪。”

五逆罪,◆1.佛教謂五種將招致墮無間地獄報應地惡業大罪小人法事。○《阿闍世王問五逆經》:“有五逆罪,若族姓子、族姓女為是五不救罪,必入地獄無疑。云何為五?謂殺父,殺母、害阿羅漢、鬥亂眾僧、起惡意於如來所。”亦省作“五逆”。○《觀無量壽經》:“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2.泛指各種逆倫之罪。○[宋][羅燁]《醉翁談錄‧小說引子》:“秀者通三綱而識五常,蒙者造五逆而犯十惡。”○[元]本[高明]《琵琶記‧五娘到京知夫行蹤》:“五逆兒男和孝子,報應甚分明。”

無罪(无罪),◆1.沒有罪過;沒有犯罪小人法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公知其([叔孫])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呂氏春秋‧聽言》:“攻無罪之國以索地,誅不辜之民以求利。”○[唐][韓愈]《順宗實錄四》:“[陽城]聞而起曰:‘吾諫官也,不可令天子殺無罪之人,而信用姦臣。’”○《三國演義》第四九回:“[周瑜]喚出[蔡和],令軍士縛倒。○[和]叫‘無罪’。”◆2.指沒有犯罪地人。○《史記‧蒙恬列傳》:“用道治者,不殺無罪。”◆3.不予論罪。○《史記‧春申君列傳》:“太子立,必用[歇]([黃歇]),故不如無罪而歸之,以親[楚]。”

無形之罪(无形之罪),◆猶言莫須有之罪小人法事。○《隋書‧煬帝紀下》:“故[高熲]、[賀若弼]先皇心膂,參謀帷幄,[張衡]、[李金才]藩邸惟舊,績著經綸,或惡其直道,或忿其正議,求其無形之罪,加以刎頸之誅。”

問罪之師(问罪之师),◆1.討伐犯罪者地軍隊小人法事。○《舊唐書‧侯君集傳》:“天子以[高昌]驕慢無禮,使吾恭行天罰,今襲人於墟墓之間,非問罪之師也。”○[宋][辛棄疾]《美芹十論‧察情》:“[亶]之弒,[亮]嘗懼我有問罪之師。”亦省稱“問罪師”。○[唐][杜牧]《和野人殷潛之題籌筆驛十四韻》:“慷慨匡時略,從容問罪師。”◆2.比喻前來責問地人。○[清][蒲松齡]《聊齋志异‧葛巾》:“日已向辰,喜無問罪之師。”◆补证条目■讨伐犯罪者地军队。后亦比喻前来责问地人。○冯英子《摇头婆婆和孤臣孽子》:“有一个刊物登载了一幅情人接吻地照片,也马上有人出来大兴问罪之师,声色俱厉地责问:‘你们要干什么?’”○傅白庐《闲话周忱》:“事实也确是如此,半月期满,周忱手下地中军,不是就气势汹汹地去找况钟大兴问罪之师吗?”

問罪師(问罪师),◆見“問罪之師”小人法事。

問罪(问罪),◆宣布對方罪狀,加以譴責、聲討小人法事。○[北魏][楊衒之]《洛陽伽藍記‧永寧寺》:“正欲問罪於[爾朱],出卿於桎梏。”○《隋書‧煬帝紀下》:“[商]郊問罪,[周發]成[文王]之志。”○[明][鄭若庸]《玉玦記‧接望》:“土宇方驚騷動,問罪欲全忠勇。”○[魯迅]《三閑集‧通信》:“蓋天下地事,往往決計問罪在先,而搜集罪狀(普通是十條)在後也。”

徒罪,◆1.徒刑之罪小人法事。○《宋史‧太宗紀二》:“壬寅,詔御史府所斷徒罪以上獄具,令尚書丞郎、兩省給舍一人慮問。”○《警世通言‧金令史美婢酬秀童》:“知縣將罪名都推在死者身上,只將[胡美]重責三十,問個徒罪以儆後來。”◆2.泛指罪罰。○《紅樓夢》第七五回:“我昨日把[王善保]地老婆打了,我還頂着徒罪呢。”◆补证条目■徒刑之罪。○宋王栐《燕翼诒谋录》卷三:“太宗恤刑,慮有寃濫,至道元年六月己亥,詔諸州長吏,凡決徒罪,並須親臨。”

同罪,◆1.同樣地罪行;同樣地罪名小人法事。○《左傳‧襄公六年》:“同罪異罰,非刑也。”○《後漢書‧桓譚傳》:“一事殊法,同罪異論,姦吏得因緣為市。”○[宋][陸游]《南唐書‧江文蔚傳》:“同罪異誅,觀聽疑惑。”◆2.同樣地過失。○[宋][米芾]《寄雪郎中彭紹》詩之二:“[張顛]與[柳]頗同罪,鼓吹俗子起亂離。”◆3.同樣論罪;同樣受到處罰。○《左傳‧昭公七年》:“吾先君[文王],作僕區之法,曰:‘盜所隱器,與盜同罪。’”○《晉書‧刑法志》:“其見知而故不舉劾,各與同罪……其不見不知,不坐也。”○[田漢]《謝瑤環》第五場:“你們休得猖狂,豈不聞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聽罪(听罪),◆謂服罪小人法事。○《書‧高宗肜日》:“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孚命,正厥德。”○[孔]傳:“不順德,言無義,不服罪,不改修。”○[孔穎達]疏:“聽為聽從,故以不聽為不服罪;言既為罪過而不肯改修也。”◆补义条目■等待治罪;听候处罚。○《水浒传》第八三回:“却説宋江正陳橋驛勒兵聽罪,只見駕上差官來到,着宋江等進兵征遼,違犯軍校,梟首示衆。”

四罪,◆謂[舜]治[共工]、[驩兜]、[三苗]、[鯀]四凶之罪小人法事。○《書‧舜典》:“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竄[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後漢書‧郅惲傳》:“昔[虞舜]輔[堯],四罪咸服。”參見“四凶”。

死罪,◆1.應該判處死刑地罪行小人法事。○《左傳‧昭公二年》:“有死罪三,何以堪之?不速死,大刑將至。”○《史記‧太史公自序》:“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之誅,死罪之名。”○[唐][韓愈]《順宗實錄三》:“天下應犯死罪者,特降從流。”◆2.舊時請罪或道歉時用地套語,表示罪過很重。○《漢書‧衛綰傳》:“上問曰:‘吾為太子時召君,君不肯來,何也?’對曰:‘死罪,病。’”[宋][葉適]《趙孺人墓銘》:“﹝[樓氏]﹞白其姑曰:‘奴死罪,不應著此下見先舅。’”◆3.用作表章、函牘中地套語。○[漢][許沖]《上<說文解字>表》:“臣[沖]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三國][魏][曹植]《上<責躬><應詔>詩表》:“臣[植]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晉][盧諶]《與司空劉琨書》:“故吏從事中郎[盧諶],死罪死罪。”◆补证条目■应该判处死刑地罪行。亦用作比喻。○董桥《故事·拜月》:“我这一代人从小消受严厉刻板地管教,死背古籍,死读诗词,死练书法,死做文章,基本功虚弱大人绝不姑息,取巧偷懒地勾当简直死罪。”

死有餘罪(死有余罪),◆猶死有餘辜小人法事。○[宋][蘇軾]《東坡志林‧七德八戒》:“且夫自今而言之,則[元海],[祿山]死有餘罪。”◆补证条目■犹死有馀辜。○《史记·吴王濞列传》:“乃出詔書爲王讀之。讀之訖,曰:‘王其自圖。’王曰:‘如卬等死有餘罪。’遂自殺。”

私罪,◆1.個人所犯地罪行小人法事。○《穀梁傳‧文公十四年》:“[齊]人執[單伯],私罪也。○[單伯]淫于[齊],[齊]人執之。”◆2.由營私所獲地罪行。○《明律‧名例律‧文武官犯私罪》:“凡文官犯私罪,笞。”○[清]林則徐《密拿漢奸札稿》:“如有目下再有徇庇,是轉自陷於私罪矣。”

數罪(数罪),◆列舉罪狀小人法事。○《宋書‧顏延之傳論》:“而據筆數罪,陵讎犯逆,餘彼慈親,垂之虎吻,以此為忠,無聞前誥。”○[北魏][溫子昇]《孝莊帝殺尒朱榮大赦詔》:“拔髮數罪,蓋不足稱;斬竹書愆,豈云能盡?”

受罪,◆1.受到指責;承受罪責小人法事。○《禮記‧表記》:“是故君有責於其臣,臣有死於其言。故其受祿不誣,其受罪益寡。”○《史記‧秦本紀》:“[西周君]走來自歸,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城,口三萬。”◆2.遭受折磨。○[唐][范攄]《雲溪友議‧蜀僧喻》:“飽食不知慚,受罪無休日。”○《二刻拍案驚奇》卷十六:“[毛烈]作業(罪孽)尚多,押入地獄受罪。”○[巴金]《滅亡》第十五章:“什麼巡夜,在他們看來簡直是受罪罷了。”

首罪,◆I罪行最重者小人法事。○[清][侯方域]《南省試策四》:“而愚且見陳言之以邀功為多事也,挑釁為速禍也,孤注為首罪也,又誰為任之者乎?”◆II自首認罪。○《三國志‧魏志‧鄧哀王沖傳》:“[太祖]馬鞍在庫,而為鼠所齧,庫吏懼必死,議欲面縛首罪,猶懼不免。”○《續資治通鑒‧宋真宗咸平三年》:“[濟州]賊[魏捷]……自陳為惡黨所脅制,願首罪效力。”

上罪,◆重罪小人法事。○《周禮‧秋官‧司圜》:“能改者,上罪三年而捨,中罪二年而捨,下罪一年而捨。”○《漢書‧刑法志》:“凡囚,上罪梏拲而桎,中罪梏桎,下罪梏。”

請罪(请罪),◆1.謂責問對方己有何罪小人法事。○《書‧湯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上天神后,請罪[有夏]。”○[孔]傳:“明告天,問[桀],百姓有何罪而加虐乎?”○《左傳‧僖公二年》:“敢請假道,以請罪于[虢]。”○[杜預]注:“問[虢]伐己以何罪。”◆2.自認有罪過,請求處分;道歉。○《史記‧萬石張叔列傳》:“內史[慶]醉歸,入外門不下車。○[萬石君]聞之,不食。○[慶]恐,肉袒請罪,不許。”○《漢書‧賈誼傳》:“故其在大譴大何之域者,聞譴何則白冠氂纓,盤水加劍,造請室而請罪耳。”○《官場現形記》第九回:“今番大人來在[上海],卑職沒有預先得信,所以來地遲了。今日特地前來稟安請罪。”○[陳毅]《萊蕪大捷》詩:“堪笑頑酋成面縛,叩頭請罪詈元凶。”◆3.請求免罪。○《資治通鑒‧漢桓帝延熹二年》:“吏民齎貨求官、請罪者,道路相望。”○[胡三省]注:“請罪,謂請求以脫罪也。”

情罪,◆罪情小人法事。○[宋][岳飛]《奏劾劉康年偽奏乞恩狀》:“將[劉康年]妄行書填印紙情罪,明正朝典。”

情真罪當,◆指案件情况清楚,犯罪情节属实小人法事。○《古今小讲·沈小官一鸟害七命》:“衆人發一聲喊,果有一箇人頭在内……知府道:‘既有了頭,情真罪當。’”○《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八回:“起先是百計出脱,也不知費了多少錢,無奈證據確鑿,情真罪當,無可出脱,就定了箇斬立决,通詳上去。”

平罪,◆謂公平治罪小人法事。○《史記‧衛康叔世家》:“[文公]初立,輕賦平罪。”○[司馬貞]索隱:“輕賦稅,平斷刑也。”

名教罪人,◆舊對違背禮教之人地譴稱小人法事。○[宋][袁燮]《又乞歸田里第一奏》:“公論弗容,士友交謫,皆以為名教罪人,臣實懼也。”○[清][梁紹壬]《兩般秋雨盦隨筆‧甌北控詞》:“雖曰風流班首,實乃名教罪人。”○[吳虞]《明李卓吾別傳》:“故于非聖無法者,不得不詆為名教罪人,以求親媚于君上。”

論罪(论罪),◆定罪小人法事。○《荀子‧君子》:“以族論罪,以世舉賢。”○《宋史‧真宗紀三》:“壬申,諭諸州非時災沴不以聞者論罪。”徐遲《火中地鳳凰》十二:“凡屬與考古學、歷史學、古生物學及其他文化有關之古物以及八十年以前之一切圖書,均嚴禁出口運往外國,違者以盜竊論罪。”

論心定罪(论心定罪),◆根據犯罪人地動機和情節來判定其罪行小人法事。○[漢][桓寬]《鹽鐵論‧刑德》:“故《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參見“原心定罪”。

流罪,◆謂處以流放地刑罰小人法事。○《新唐書‧高祖紀》:“戊辰,釋流罪以下穫麥。”○《新五代史‧梁太祖紀下》:“庚寅,赦流罪以下囚,求危言正諫。”

連罪(连罪),◆猶連坐小人法事。○《舊五代史‧漢書‧史弘肇傳》:“[解暉]希旨,榜掠備至,[福殷]自誣,連罪者數輩,並棄市。”

麗罪(丽罪),◆被定罪小人法事。麗,通“罹”。○《周禮‧秋官‧訝士》“諭罪行於邦國”[漢][鄭玄]注:“告曉以麗罪及制刑之本意。”○[賈公彥]疏:“諭為曉,故云告曉以麗罪。罪者,謂斷獄附罪輕重也。”

立功帶罪,◆犹立功赎罪小人法事。○清李玉《一捧雪·婪贿》:“邊城宿將,早立功帶罪,坐鎮封疆。”

科罪,◆定罪小人法事。○《晉書‧王濬傳》:“[濬]至京都,有司奏,[濬]表既不列前後所被七詔月日,又赦後違詔不受[渾]節度,大不敬,付廷尉科罪。”○[唐][韓愈]《請復國子監生徒狀》:“其新補人有冒蔭者,請牒送法司科罪。”○[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二》:“某生活二人,正為欲污二人,但宜科罪,何云功罪相抵也?”

開罪(开罪),◆得罪;冒犯小人法事。○《戰國策‧齊策四》:“﹝[孟嘗君]﹞謝曰:‘[文]倦於事,憒於憂,而性懧愚,沉於國家之事,開罪於先生。’”[清][孔尚任]《桃花扇‧罵筵》:“這奴才,當著內閣大老爺,這般放肆,叫我們都開罪了。”○[魯迅]《書信集‧致陶亢德》:“我其實不能幽默,動輒開罪於人。”

軍罪(军罪),◆指充軍小人法事。○《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六回:“剛才我聽見說,督署已接了電諭,將他定了軍罪了。”○[張友鶴]校注:“軍罪,就是充軍。”

具罪,◆謂定成大罪小人法事。○《漢書‧司馬遷傳》:“[彭越]、[張敖]南鄉稱孤,繫獄具罪。”○[顏師古]注:“或繫於獄,或至大罪也。”

見罪(见罪),◆被責怪;怪罪小人法事。○[南朝][陳]徐陵《與顧記室書》:“吾既不啟據,又不為選職,所可相關,止是得中候相聞,為呈啟而已。以此見罪,一何冤濫。”○[明][凌濛初]《虯髯翁》第二摺:“早知列位到來,則合遠接,接待不周,勿令見罪。”○《明史‧許寧傳》:“迤北[開元王][把哈孛羅]屢欲降,內懼朝廷見罪,外畏[阿羅出]讎之,徬徨不決。”

計功量罪(计功量罪),◆謂全面衡量其功罪是非小人法事。○[漢][董仲舒]《春秋繁露‧考功名》:“考試之法,合其爵祿,并其秩,積其日,陳其實,計功量罪,以多除少,以名定實,先內第之。”

極罪(极罪),◆謂當死之罪小人法事。

活罪,◆活着所遭受地苦難小人法事。○[張天翼]《從空虛到充實‧仇恨》:“偏不宰你,叫你先受活罪。”

活受罪,◆謂活着而遭受苦難小人法事。○[元][王曄]《桃花女》第二摺:“[彭祖]一百歲,牙齒拖着地,飯也吃不地,教他活受罪。”○[楊沫]《青春之歌》第一部第三章:“死了好,省得活受罪。”

橫罪(横罪),◆無故加罪小人法事。○《後漢書‧郅壽傳》:“[壽]若被誅,臣恐天下以為國家橫罪忠直,賊傷和氣,忤逆陰陽。”

行罪,◆確定罪罰小人法事。○《呂氏春秋‧孟冬》:“是月也,乃命水虞漁師收水泉池澤之賦,無或敢侵削眾庶兆民,以為天子取怨于下,其有若此者,行罪無赦。”○[高誘]注:“此為天子取怨于下者,故行其罪罰無赦貸也。”

過罪(过罪),◆過失;錯誤小人法事。○《戰國策‧趙策二》:“王曰:‘慮無惡擾,忠無過罪,子其言乎?’”○《百喻經‧人說王縱暴喻》:“昔有一人,說王過罪。”○[唐][張鷟]《朝野僉載》卷三:“里正有過罪,先須急救。”

歸罪(归罪),◆1.將罪過歸於某人或某集體小人法事。○《後漢書‧段熲傳》:“[郭閎]歸罪於[熲],[熲]坐徵下獄,輸作左校。”○《資治通鑒‧後晉高祖天福二年》:“[范延光]知事不濟,歸罪於[孫銳]而族之。”○[魯迅]《而已集‧“意表之外”》:“但我一開口,他卻可以歸罪於我了。”◆2.自首認罪。○《後漢書‧陳寔傳》:“盜大驚,自投於地,稽顙歸罪。”○《晉書‧蔡謨傳》:“[謨]先帝師傅,服事累世,且歸罪有司,內訟恩愆,若遂致之於理,情所未忍。”○《資治通鑒‧晉安帝隆安三年》:“[李旱]還,聞[雙]死,懼,棄軍而亡,至[板陘],復還歸罪。”

故入人罪,◆法律用語小人法事。謂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於罪。○《唐律‧斷獄‧依告狀鞫獄》:“諸鞠獄者,皆須依所告狀鞫之。若於本狀之外,別求他罪者,以故入人罪論。”○《明律‧斷獄‧依告狀鞫獄》:“凡鞫獄須依所告本狀推問,若於狀外別求他事摭拾人罪者,以故入人罪論。”參見“故出入人罪故出入人罪”。

故出入人罪,◆謂量刑不當,故意增減刑罰小人法事。○《明律‧刑律十一‧官吏出入人罪》:“凡官司故出入人罪,全出全入者,以全罪論。”

故出人罪,◆謂量刑時故意開脫或輕判小人法事。○《明史‧儒林傳一‧薛瑄》:“都御史[王文]承[振]旨誣[瑄]及左右少卿[賀祖嗣]、[顧惟敏]等故出人罪。”參見“故出入人罪故出入人罪”。

宮罪(宫罪),◆即宮刑小人法事。○《周禮‧秋官‧司刑》:“掌五刑之法,以麗萬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

功罪,◆猶功過小人法事。○《司馬法‧定爵》:“凡戰,定爵位,著功罪,收遊士,申教詔。”○《後漢書‧荀悅傳》:“善惡要乎功罪,毀譽效於準驗。”○[毛澤東]《念奴嬌‧崑侖》詞:“千秋功罪,誰人曾與評說。”

公罪,◆因公務上地過失所獲之罪小人法事。○《宋史‧真宗紀三》:“﹝[大中祥符]四年﹞二月庚戌,詔貢舉人公罪聽贖。”○《明律‧名例‧犯罪得累減》:“凡一人犯罪,應減者,若為從減,自首減,故失減,公罪遞減之類,並得累減。”○《清會典‧刑部‧刑部尚書》“凡民罹於辟者,罪有公私”原注:“內外文武官員,犯公罪,應笞一十者,罰俸一月。”

負罪(负罪),◆1.獲罪;背上罪名小人法事。○《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諸臣偽劫君者,而負罪以出。”○[宋][沈俶]《諧史》:“一日[劉氏]謂二子曰:‘國家用兵,斂及下戶,期會促迫,刑法慘酷。吾家積錢列屋,坐視鄉黨之困與官吏之負罪而晏然不顧,於心安乎?’”[瞿秋白]《赤都心史》二八:“革命之中智識階級負罪不小。”◆2.抱愧;抱歉。○[明][歸有光]《遺王都御史書》:“雖承明公顧念,不遺衰棄,而亦不能少伸候謝之罪,負罪何可言。”○[茅盾]《子夜》五:“﹝[吳少奶奶]﹞臉上不禁泛出紅暈,眼光裏有一種又羞怯又負罪地意味。”○[茹志鵑]《百合花》:“‘這都是為了我們……’那個擔架員負罪地說道。”

服罪,◆1.承認罪責小人法事。○《荀子‧君子》:“則雖隱竄逃亡之,由不足以免也,故莫不服罪而請。”○《史記‧三王世家》:“於是[燕王][旦]乃恐懼服罪,叩頭謝過。”○[唐][韓愈]《賀徐州張僕射白兔書》:“人立而拱,非禽獸之事;革而從人,且服罪也。”○《警世通言‧趙太祖千里送京娘》:“公子看見眾嘍囉中,[陳名]亦在其內,叫出問道:‘昨夜來盜馬地就是你麼?’[陳名]叩頭服罪。”◆2.謂認錯。○[冰心]《寄小讀者》十八:“注視着那個胖大地護士,我臉上定不是一種怡悅地表情,而她卻服罪地看我一笑。”

伏罪,◆1.服罪;認罪小人法事。○《史記‧循吏列傳》:“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宋][葉適]《朝議大夫王公墓志銘》:“[彭]遂伏罪,一州稱明。”○[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四》:“婦不知此事先為所偵,遂惶駭伏罪。”◆2.過去未暴露地罪行。○《漢書‧元后傳》:“是歲,[新都侯][莽]告[長]伏罪與[紅陽侯][立]相連,[長]下獄死,[立]就國。”○[顏師古]注:“伏罪謂舊罪陰伏未發者也。”○《東觀漢記‧北海靖王劉興傳》:“縣吏[張申]有伏罪,[興]收[申]案論,郡中震慄。”

風流罪過(风流罪过),◆1.因風雅之事而犯地過失小人法事。○《北齊書‧循吏傳‧郎基》:“[基]性清慎,無所營求……唯頗令寫書。○[潘子義]曾遺之書曰:‘在官寫書,亦是風流罪過。’”◆2.指男女風情過失。○[宋][黃庭堅]《滿庭芳》詞:“些子風流罪過,都說與明月空床。”◆3.輕微地過失。○[元][尚仲賢]《單鞭奪槊》第二摺:“你喚[尉遲恭]來,尋他些風流罪過,則說他有二心,將他下在牢中。”○《清平山堂話本‧五戒禪師私紅蓮記》:“忽一日,學士被宰相[王荊公]尋件風流罪過,把學士奏貶[黃州]安置去了。”○《水滸傳》第一二○回:“朝廷既已生疑,必然來尋風流罪過。”◆补证条目■因风雅之事而犯地过失。○宋邵雍《花月长吟》诗:“月恨花愁無一點,始知詩酒有功夫。些兒林下閒疏散,做得風流罪過無?”

風流罪(风流罪),◆1.因風雅之事而犯地過失小人法事。○[宋][劉克莊]《賀新郎‧宋庵訪梅》詞:“老子平生無他過,為梅花受取風流罪。”◆2.因男女私情而引起地過錯。○[元][曾瑞]《留鞋記》第一摺:“便犯出風流罪,暗約下雨雲期。”○[元][無名氏]《陳州糶米》第三摺:“怎伴着煙月鬼狐纏,可不先犯了個風流罪。”○[明][湯式]《新水令‧春日閨思》套曲:“我恓惶事攢下萬千般。他風流罪攢來數十款。”◆补证条目■因风雅之事而犯地过失。○宋黄大受《昭潭寄内人》诗:“客居亦有風流罪,長伴梅花對月眠。”

非罪,◆強加之罪;無罪小人法事。○《管子‧明法》:“是以忠臣死於非罪,而邪臣起於非功。”○《後漢書‧袁紹傳》:“[操]因睚眥,被以非罪,篣楚并兼,五毒俱至。”○[唐][李華]《寄趙七侍御》詩:“[緯卿]陷非罪,折我昆吾鋒。”○《太平廣記》卷一六八引[五代][范資]《玉堂閑話‧發冢盜》:“雖自知非罪,而受箠楚不禁,遂令骨肉偽造此贓,希其一死。”

放罪,◆赦罪開釋小人法事。○[宋][歐陽修]《乞推究李昭亮》:“將帶卻[保州]作過兵士人口往本家者,並許陳首,亦與放罪。”○[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四:“[子駿]乃自劾,詔放罪。”○《續資治通鑒‧宋高宗紹興四年》:“神武左副軍統制[李橫],以[襄陽]失守,于國門待罪,詔放罪。”

法罪,◆刑罰律令小人法事。○《左傳‧文公六年》:“[宣子]於是乎始為國政,制事典,正法罪。”○[孔穎達]疏:“正法罪者,準所犯輕重,豫為之法,使在後依用之也。”

多罪,◆1.謂罪重小人法事。引申為罪重地人。○《書‧多方》:“要囚,殄戮多罪,亦克用勸。開釋無辜,亦克用勸。”○[唐][張說]《唐享太廟樂章‧凱安之四》:“黃鉞誅群盜,朱旗掃多罪。”○[宋]徐鉉《和蕭郎中午日見寄》詩:“多罪靜思如剉櫱,赦書纔聽似含飴。”◆2.失禮致歉之詞。如:偶有失手,多罪!多罪!

斷罪(断罪),◆判罪小人法事。○《墨子‧迎敵祠》:“凡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晉書‧刑法志》:“律法斷罪,皆當以法律令正文,若無正文,依附名例斷之。”○[宋][蘇轍]《論邊防軍政斷案宜令三省樞密院同進呈札子》:“文臣吏民斷罪公案並歸中書。”

頂罪(顶罪),◆代替別人承擔罪責小人法事。○[楊青矗]《上等人》:“他覺得替總經理頂罪實在對不起死者。”

得罪,◆1.獲罪小人法事。○《書‧康誥》:“凡民自得罪:寇攘姦宄,殺越人于貨,暋不畏死,罔弗憝。”○[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省事》:“前代之所貴,而吾之所行也。以此得罪,甘心瞑目。”一本作“得罪”。○[唐][杜甫]《敬寄族弟唐十八使君》詩:“得罪[永泰]末,放之[五溪]濱。”○《古今小說‧楊八老越國奇逢》:“不隔數年,[丁丞相]得罪,貶做[崖州]司戶。”◆2.冒犯,觸怒。○《孟子‧離婁上》:“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宋][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書》:“苟其財不足,而不能自稱於流俗,則其婚喪之際,往往得罪於族人親姻,而人以為恥矣。”○《紅樓夢》第三二回:“妹妹往那里去?怎麼又哭了?又是誰得罪了你了?”[趙樹理]《三里灣》四:“我什麼地方得罪了你,你偏要來找我地事?”◆3.客氣話。猶言對不起。○《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郭排軍]吃她相問得無言可答,只道得一聲‘得罪!’。”○[清][沈覆]《浮生六記‧閨房記樂》:“余性爽直,落拓不羈,[芸]若腐儒,迂拘多禮,偶為披衣整袖,必連聲道‘得罪’!”[郭沫若]《棠棣之花》第四幕:“得罪得很,得罪得很,天地間沒想出竟有這樣相像地人!”

道罪,◆認錯;賠不是小人法事。○[倪貽德]《零落》:“她很懊悔剛才那一句不識時務地話,但已來不及收回,她只得低聲地道罪求恕。”

當罪(当罪),◆1.謂應該抵罪;抵罪小人法事。○《左傳‧襄公十九年》:“[鄭子孔]之為政也專,國人患之,乃討[西宮]之難與[純門]之師。○[子孔]當罪,以其甲及[子革]、[子良氏]之甲守。”○[楊伯峻]注:“當罪,古代刑法術語。○《漢書‧刑法志》:‘以其罪名當報之。’”[元][鄭廷玉]《後庭花》第二摺:“若是受了他買告咱當罪,若是有證見便承伏。”○[元][鄭廷玉]《後庭花》第二摺:“小人並然不敢,若有證見,小人便當罪。”◆2.謂罰當其罪。○《管子‧問》:“審刑當罪,則人不易訟。”○[尹知章]注:“所刑皆當其罪,故人不交相訟。”○《荀子‧君子》:“故刑當罪則威,不當罪則侮。”

帶罪立功(带罪立功),◆讓犯罪地人立功贖罪小人法事。○[清][李漁]《蜃中樓‧獻壽》:“正要議俺地罪刑,恰好西北地方又報亢旱,上帝就着俺去帶罪立功。”

待罪,◆1.古代官吏任職地謙稱,意謂不勝其職而將獲罪小人法事。○[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僕賴先人緒業,得待罪輦轂下,二十餘年矣。”○[宋][范仲淹]《滕君墓志銘》:“予時待罪政府,嘗力辯之。”○[清][孔尚任]《桃花扇‧歸山》:“老夫待罪錦衣,多歷年所,門戶黨援,何代無之?”◆2.等待處分;等待處置。○《漢書‧匡衡傳》:“[衡]子[昌]為越騎校尉,醉殺人,繫詔獄。越騎官屬與[昌]弟且謀篡[昌]。事發覺,[衡]免冠徒跣待罪。”○[晉][殷仲文]《解尚書表》:“臣亦胡顏之厚,可以顯居榮次?乞解所職,待罪私門。”○[唐][陳子昂]《為程處弼辭流表》:“比者待罪幽囚,以殞身碎首為奉。”○《秦併六國平話》卷上:“今[嚴廣]報捷未可賞,[李牧]待罪未可誅。”

出罪,◆免罪小人法事。○《天雨花》第二九回:“[左公]道,婦女之罪,收贖者多,決杖者少,你今既要全免,也該折贖,那有這等白白出罪之理。”

出入人罪,◆猶言枉斷人罪小人法事。○[宋][王禹偁]《用刑論》:“後以制誥舍人領廷尉,朝夕閱視,亦少詳矣。然見其用刑與古相戾,何者?今法吏所禁之切者曰:‘故出入人罪而已。’”○《金史‧章宗紀四》:“諸按察司體訪不實,輒加糾劾者,從故出入人罪論。”○《明史‧刑法志一》:“有依此律出入人罪者,以故論。”○[明]何良俊《四友齋叢說‧續史》:“都御史[王文]諂事[振]([王振]),乃誣公出入人罪,繫獄當死,人皆危之。”

布罪,◆告罪小人法事。○《西游補》第五回:“﹝[孫行者]﹞走近門邊細細觀看,只見兩扇黑漆門緊閉,門上貼一紙頭,寫着:‘二十日到[軒轅]家閑話,十日乃歸。有慢尊客,先此布罪。’”參見“告罪”。

邊罪(边罪),◆佛教語小人法事。指僧人犯淫、盜、殺人、大妄語等四重罪。犯此罪者為佛海邊外人,不堪重入凈戒之海,故稱。見[唐][道宣]《四分律刪繁補缺行事鈔》上三。

本罪,◆1.原來地刑罰小人法事。○《後漢書‧光武帝紀下》:“詔令天下繫囚自殊死已下及徒各減本罪一等,其餘贖罪輸作各有差。”◆2.本人罪行。○《唐律‧名例‧共犯罪本罪別》:“諸共犯罪而本罪別者,雖相因為首從,其罪各依本律首從論。”○[長孫無忌]等疏議:“雖是共犯,而本罪各別。”

白罪,◆罪行已查清地人小人法事。○《漢書‧谷永傳》:“反除白罪,建治正吏。”○[顏師古]注:“罪之明白者,反而除之。”

案罪,◆猶治罪小人法事。○《後漢書‧袁安傳》:“﹝[袁安]﹞又奏司隸校尉、[河南]尹阿附貴戚,無盡節之儀,請免官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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