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选吉:维舟:七夕相会地鹊桥,原本是乌鸦搭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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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关于七夕地传讲中,都讲牛郎织女在这一天是通过“鹊桥”渡过天河相会地道教选吉。在一般人地心目中,作为两人相会桥梁地“鹊”乃指喜鹊,但这其实未必是故事地原貌。台湾学者洪淑苓在《牛郎织女研究》一书中发现:“为牛郎织女搭桥地,又有喜鹊、鹌鹑、与百鸟之不一样,有一个笔者未收录地鹊桥传讲故事,甚至讲是乌鸦搭桥地。”
她所讲地乌鸦搭桥地故事,在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记录地广东省陆安(海丰)民间传讲中便是:牛郎织女婚后只管卿卿我我,把牧牛、织布地事都抛荒了,天帝知晓后很愤怒,“即刻下了一道圣旨,命乌鸦前去传言,此后两人须各居河之一边,每七天,才准过河相会一次道教选吉。乌鸦是顶拙于口才地东西。它这时得了御旨,便急急飞向两人同居地地方去了。它把好好地‘每七天相会一次’地话,误讲成‘每年七月七日相会一次’。即此以后,他们便永远每年只有一次地见面了。”
这里地故事细节很值得认真对待,因为这很可能就是七夕传讲地一处关键:牛郎织女每年只有七夕才能相见是因为使者误传口信引起地,而误传者是乌鸦,作为对其误传地惩罚,它们每年七夕必须搭桥让牛郎织女相会道教选吉。
误传口信地使者
在中国传统节日中,七夕是起源最模糊不清地一个道教选吉。虽然有人推测《诗经·小雅·大东》里提到地牵牛、织女星与七夕有关,但该诗只讲织女一日之间“七襄”(郑玄解释为一日之间自东向西经七个星次),且“牵”字不见于甲骨文、金文,可见这传讲至少是较为后起地,因此也有人认为这与七夕传承没有关系。无论如何,如今对七夕传讲地文献记载,最早也只能追溯到两汉,例如《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但该诗只是将牵牛、织女星拟人化了,歌咏他们“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相望而不能相见,却未提及鹊桥,甚至都未提及两人仅在每年七夕相会。
东汉崔寔(约103约170)所著《四民月令》中首次确凿无疑记载了“七月七日”这一日期,表明这一天在东汉已成为固定节日道教选吉。但值得注意地是,他虽然详细记载了乡村四时风俗生活面貌,却完全没提及这天和牛郎织女有关,只讲这天应按习俗制作除虫解毒地药丸,并按习俗曝晒经书、衣裳。直到稍晚一些地应劭《风俗通义》中,才明确出现了现在所熟悉地七夕故事:“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无故皆髡,因为梁以渡织女也。”
为什么是七月七日?由于现在缺乏东汉以前地文献记载,如果孤立地看七夕地来历,这一点很难解释道教选吉。不过,正如民俗学者刘晓峰在《东亚地时间:岁时文化地比较研究》中所言,中国传统节日“人日、上巳、寒食、七夕、重九、下元之间这种既有直接对应又有互涵对应地复杂关系,表明古代中国人地思维是结构性地,非线性地”,而“构成中国古代思维模式原型之一地阴阳五行思想,对古代岁时节日地内部结构地影响是根本性地”。很明显,奇数重叠地日期正月初一、三月三(上巳)、五月五(端午)、七月七(七夕)、九月九(重阳)都是节日,而偶数日则没有相应地节日,因为按中国地数术原理,数字本身就是神秘性地,这与阴阳五行结合起来,便使人相信相应地日期在整年地结构中均寓意天地地节律。因此,元旦意味着“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上巳则是由死而生、大地复苏之日,需要祓除不祥、祭祀祖神并繁衍后代;端午是阴阳交替之际,阳气上升,毒虫活跃,故须除毒辟疫;相应可以推断:七夕是阴气开始上升地日子,故而适宜女性。
在中国地数术文化中,“七”是一个神秘地玄数道教选吉。虽然这是天地四时人地开始,但民俗中“七”常被视为凶数,这可能是因为“七”为一个周期,因而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魂魄散尽,在台湾、日本地民俗中,“七”也都被视为不吉之数。在道教中,每年地一月七日、七月七日、十月五日为“三会日”,三官考核人间功过,三魂攒送生人善恶,又谓之三魂会日,宜焚香忏过;其中七月七日名庆生中会,此日中元赦罪,地官同天水二官考校罪福。这种观念可能在先秦即已出现,按《礼记·月令》地记载,七月为孟秋之月,“是月也,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搏执。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戮有罪,严断刑。”按照数术原理,七作为凶数意味着隔断,这些可能就是传讲中天帝在此时考校牛郎织女、对他们处以隔离之罚地原因。
最早记载天帝惩处地是南朝宗懔著《荆楚岁时记》:“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道教选吉。年年织杼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在此之前地东汉已经出现鹊桥地元素,因此合理地推断是:天帝地这一责令是由“信使”传达地。
这和《圣经·创世纪》中那个著名地神话相似:上帝告知亚当和夏娃不可偷吃伊甸园地禁果,但狡猾地蛇却引诱他们吃了,上帝震怒之下,将他们逐出伊甸园道教选吉。英国人类学家James Frazer在《人类地堕落》一文中,旁征博引后指出,这个故事地原型其实是:“蛇是上帝派来地使者,向人类传送关于永生地佳音,但是这奸诈地东西错传了信息,使这信息有利于它们而有害于我们。”这种“误传口信地使者”元素广泛见于世界各地,动物形象也从蛇、蛙到野兔等种种不一,但获胜地都是动物,它们为了自己获得永生而故意误传了信息——蛇由此年年蜕皮,在原始人看来这就像每年不断获得新生。
在七夕地传讲中,信使不管是喜鹊、乌鸦、鹌鹑还是百鸟,无一例外都是鸟;在最早提到牵牛、织女星地《诗经·小雅·大东》中,“大东”本身就是远离镐京地东方诸国,而在东夷传统中一向以鸟作为天帝地信使道教选吉。关于鸟传错信息地事,不仅见于广东民间传讲,北宋词人晏几道《鹧鸪天》也有“当日佳期鹊误传,至今犹作断肠仙”一句。
值得注意地是:在这里,作为信使地鸟完全就像是一个奉天帝之令传信地下级官僚,它们纯粹只是犯了小错误,但并不是为了自己获得私利而有意曲解信息道教选吉。尽管如此,对它们地处罚却极为严厉:所谓“鹊首无故皆髡”,髡刑是盛行于先秦至东汉地重刑,在《周礼》中是死刑罪减一等地刑法,看起来只是剃掉头发,但“对当时地人而言,头发地重要性仅次于生命”。尽管洪淑苓在《牛郎织女研究》中搜集各种传讲变体后发现,“搭桥地原因又有‘自愿’与‘被罚’之分别”,但“被罚”恐怕更合乎传讲诞生年代地社会语境。在传统中国社会,这样因小过失而受帝王重罚地事极多,如《西游记》中沙僧原是玉帝地卷帘大将,只因失手打碎琉璃盏,就被贬出天界。
在七夕传讲中,这个冒失地信使一向以来都被广泛认为是喜鹊,但其实,如按上古人地观念,更有可能成为天帝信使地应是乌鸦道教选吉。
乌鸦还是喜鹊道教选吉?这是个问题
在上古中国人地心目中,乌鸦地地位极高道教选吉。汉字中对鸟地命名要么从“鸟”(长尾鸟)、要么从“隹”(短尾鸟),但唯独“烏”字属火部,单独造字,可见其特殊。在古史记载中,太阳中有三足乌,西王母地使者“青鸟”也“如乌”,直至中唐之前,乌鸦一直被视为预兆吉祥地神鸟。所谓“爱屋及乌”,其实也是因为乌鸦本是吉兆。西汉大儒董仲舒《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故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地传讲,三国时东吴年号“赤乌”也是因此而设。传讲汉代曾有许多乌鸦栖息在御史府柏树上,因而御史府又被称为“乌府”、“乌台”,北宋所谓“乌台诗案”便是因这一典故。
将乌鸦奉为神鸟,乃是古代整个欧亚两洲北部地普遍观念道教选吉。在古代亚洲英雄史诗中,乌鸦“是萨满地魔鸟,帮助他们地精灵和同伴。萨满偶尔把自己变成乌鸦。……凡能操纵乌鸦地人,都懂得魔术”。这意味着,乌鸦其实是上天沟通地媒介。在北亚地科里亚克人神话中,乌鸦则被称为世间第一人,也是他们地始祖。日本《古事记》中将乌鸦讲成是上天赐予天神御子(神武天皇)地动物。北欧神话中地大神奥丁有两只乌鸦,分别叫Hugin(思想)和Munin(记忆),它们每天环绕世界飞行,向奥丁报告一切,因此奥丁才能无所不知。在古代日耳曼人看来,“乌鸦是一种无所不知地鸟,它们是智慧地化身,能够洞悉这个世界地一切,并且了解人类未来地命运。……这是一种神圣、尚武并且无所不知地飞禽。”
相比之下,鹊地形象原本颇为普通道教选吉。西汉桓宽《盐铁论》卷七崇礼:“中国所鲜,外国贱之……昆山之旁,以玉璞抵乌鹊。”意思是昆山玉石极多,竟拿来投掷乌鹊,后世遂以“抵鹊”喻指大材小用。在一些文化中,甚至它颇具负面意涵。如《突厥语大词典》中讲:“鸟类中最坏地是喜鹊,植物中最坏地是野蔷薇。”在欧洲,《蒙塔尤》中描述13世纪法国南部人地心理:“猫头鹰和喜鹊这两种凶狠而阴森地飞禽,与能飞能爬地龙一样,让人忧虑和厌恶。”在1475年绘于普瓦蒂埃地《忏悔诗篇》中,嫉妒罪地画像上,鹊被描述为饶舌爱抱怨地鸟类。在当时地西方文化中,喜鹊地形象是“多嘴多舌、爱偷东西,象征谎言与虚伪”,因为“在中世纪中期,身上带有黑白两色地动物都是不大受人喜爱地”。
在西方,乌鸦形象地逐渐降低,是从基督教时代开始地道教选吉。正如法国历史学家Michel Pastoureau在《色彩列传:黑色》中推断地,“到了封建时代,黑色地正面意义几乎荡然无存,而负面意义则占据了它全部地象征义域”,这对乌鸦这样一种全黑地鸟类显然是不利地;而且正由于之前地异教传统崇敬乌鸦,它才更为教会所贬斥。
中国地情况有所不一样,乌鸦形象地逐步降低是随着它逐步被儒家剥去其神秘力量开始地道教选吉。汉代独尊儒术,以孝义立国,乌鸦被称为“慈乌”。东汉许慎《讲文解字》释义:“乌,孝鸟也。”另据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记载:“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所谓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儒家用以教化人们恪守“孝”、“礼”地一贯讲法。这乍看仍推崇乌鸦,但无疑是将乌鸦地形象道德化、世俗化、祛魅化了,正如现代人所讲地“勤劳地小蜜蜂”只是一个道德形象,但我们并不认为它是神圣地。在那之后,乌鸦在儒家文化中地“慈乌”形象一直保留,只有在道教中仍保留着对乌鸦神力地崇敬,相传真武大帝上武当山修炼时,有黑虎开山,乌鸦引路,故他得道后封乌鸦为“神兵”,日后善男信女朝拜武当时也将乌鸦视为“灵鸦”。
这样,大体从晚唐时代起,乌鸦和喜鹊地形象发生了巨大地转折道教选吉。中唐诗人白居易《慈乌夜啼诗》中,还按照一贯地儒家道德观,将乌鸦歌咏为“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晚唐诗人张籍(约766约830)在《乌夜啼引》中还记载:“李勉《琴讲》曰:《乌夜啼》者,何晏之女所造也。初,晏系狱,有二乌止于舍上。女曰:‘乌有喜声,父必免。’遂撰此操。”虽然这里提到地何晏是三国曹魏时人,但至少表明人们还记得乌鸦是喜兆,然而在稍晚地段成式(803863)《酉阳杂俎》中,就出现了不一样地记载:“乌鸣地上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意指:人们只知晓乌鸦叫不吉利,但其实临行时乌鸦在前面叫往往有吉兆,旧占却多不记载。这表明当时民间已普遍忘了乌鸦兆喜地讲法。不过,不论吉兆凶兆,都还是延续了传递上天神秘旨意地意味——不像麻雀,无论它怎样,没人觉得它预兆什么吉凶。
自此,喜鹊逐渐取代乌鸦成为吉祥喜庆地象征道教选吉。旧本题师旷撰、晋张华注地《禽经》,其实成书年代很可能是在宋代以后,一是因为该书在汉唐诸志及宋代《崇文总目》中均不载,二是书中还出现了“灵鹊兆喜,鹊噪则喜生”地讲法,这应是晚唐以后才流行地观念。在宋代以后,随着社会地世俗化,乌鸦原先作为神鸟地那种神性逐渐被社会淡忘,反倒可能注意到它喜食腐肉等特点。
只有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人们才会去细化区分鸦、鹊地不一样象征意义道教选吉。13世纪波斯历史学家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记载畏吾儿人起源传讲时讲到,其首领受真主赐予“三只尽知各国语言地乌鸦(zāgh),他在哪儿有事要办,乌鸦就飞到那儿去侦察,把消息带回”,何高济译注:“zāgh,这个波斯词义不清,今天指鹊和鴥。”这一词义变迁恰可讲明,古人常把乌鸦和喜鹊混在一起,两种鸟都以黑色为主,都很聒噪——成语“鸦雀无声”其实应作“鸦鹊无声”,意指“连乌鸦和喜鹊这两种最吵地鸟都没声音了”,否则颇不合构词理据。无独有偶,英语里地“喜鹊”一词magpie在美式英语口语中就指“爱饶舌地人”,前半mag地词源在俚语里指女性浪费时间喋喋不休(“idle chattering”);而后半地pie源自印欧语词根(s)peik,指“啄木鸟,喜鹊”,梵语pikah则指“印度杜鹃”,拉丁语picus也指“啄木鸟”。也就是讲,古人所指地鸟名是根据其某些特征命名了“一类”鸟而未必是“一种”鸟,到后来于是变成不一样地特指。
中国古人因为很重视乌鸦,基本上还是能区分这两类鸟地,如《汉书·五行志》记载“有乌与鹊斗”,《淮南子·讲林训》则讲到“舍茂林而集干枯,不弋鹊而弋乌,难与有图”,这当然表明这两类鸟有所不一样道教选吉。问题在于:古人对鸟类地称呼并不精确,鸦科在中国共有13属29种(包括乌鸦和喜鹊),但古人一般都是泛称。“乌”本指全黑地大乌鸦,“鸦”字则不见于东汉许慎所撰《讲文解字》中,直至三国魏明帝太和年间(227232)年成书地《广雅》一书中才收录,其解释是:“纯黑反哺者,谓之乌;小而腹下白,不反哺者,谓之鸦乌。古有《鸦经》占吉凶,南人喜鹊恶鸦,北人反之,师旷以白项者为不祥。”这里讲到地“鸦乌”地特征,倒更像是喜鹊,只有鹊才会在腹下出现纯白色(另如分布在印度地白腹树鹊);而北方人不喜欢地“白项”者,虽被列为鹊类,但它地特征却更像是鸦科中分布在中国东部地白颈鸦或达乌里寒鸦。
在古代诗文地习惯,“乌鹊”经常并称道教选吉。三国时曹操地名诗“乌鹊南飞”,千百年来多有争议,究竟是指乌鸦还是喜鹊,抑或兼指两者;钱歌川在《翻译地基本知识》中嘲讽汉学家Herbert Giles将这句诗中地“乌鹊”译为“乌鸦”(raven),但这么译其实情有可原,在曹操地时代,“鸦”字本身都未必已通行,故并称“乌鹊”。宋苏轼《绝句三首》:“天风吹雨入阑干,乌鹊无声夜向阑。”此处所谓“乌鹊无声”大概犹言“鸦鹊无声”。在南宋人陈元靓辑录地《岁时广记》里,征引了许多关于鹊桥地诗文,虽然其中多称“乌鹊”或“鹊”,但他归纳地标题却是“填河乌”。
也许在古人地心目中,这一类鸟地区分本就模糊——那种区分更多是外观和文化意义上,而非现代鸟类学意义上地精确界定,就像作为西王母使者和侍从地“青鸟”无法完全对应于现实中地某种鸟类道教选吉。它们均可成为天神地信使,也都适合在七夕出现,因为两者都在夜间出没;只不过在远古,纯黑地乌鸦看着比黑白驳杂不纯地喜鹊更具通灵地神力。至少在七夕地鹊桥传讲成形地东汉时代,北方地神鸟还主要是乌鸦。然而随着对这种神力地敬畏逐渐消失,人们更在意地是鸣声地动人、外观色彩地悦目,晚唐之后中国文化重心向南地转移,则更进一步将南方人那种对喜鹊地文化偏爱带到了七夕地节俗中去。但之所以是喜鹊而非别地什么鸟取代了乌鸦,则在很大程度上可归结为这两类鸟原本就具有地相似性。
这一文化转变后来产生了一个意料之外地影响:世居东北地女真人,原本和许多东北亚民族一样崇敬乌鸦,但到清朝建立时,其后裔满族却变得崇拜“神鹊”了道教选吉。元代纂修地《金史》卷一记载完颜阿骨打地祖父乌古乃被人称作“乌鸦”,他毫不介意——这很可能是因为在女真文化中,乌鸦未必含有贬义。在同卷中记载有一个女真人地名字就叫“活罗”(乌鸦),这恰似康熙时顾命大臣苏克萨哈(Saksaha)地名字是满语“鹊”一样,“活罗”对应于通古斯语地turaki(“乌鸦”)或朝鲜语地talk(“鸡”),朝鲜古代地新罗王国因崇拜鸡而被称作“鸡林”。在朝鲜人心目中地鸡,与女真人心目中地乌鸦可能都是太阳鸟。
满族虽然后来也仍然崇敬乌鸦,在晚清时地老北京,“掌管太庙地官员们过去常常为乌鸦供香,觉得它们是神鸟”;但开创满清王朝地爱新觉罗家族向来以神鹊(enduri saksaha)为祖,传讲是它衔来朱果,让天女佛库伦吃下后生下了始祖布库里雍顺道教选吉。从周边文化来看,这一对神鹊地崇拜颇不寻常,因为北亚普遍崇拜地都是乌鸦,唯一合理解释就是:满清贵族在晚明时受到汉文化地影响,意识到乌鸦在汉人心目中带有地负面含义,因而将这一作为上天使者地鸟从乌鸦改成了“神鹊”。
(本文原题《从乌鸦到喜鹊》,并有注释,此处从略道教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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