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法事真的有用吗:巡视组即将回京交差,人民合理合法的一再诉求达不到公平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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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合理合法的一再诉求,达不到公正合理的对待和解决,人民就会走极端和合法事真的有用吗。社会的和谐是靠人民群众来维护的,法律是维护的工具。可法律一旦被当权者用来牟利谋私 ,就会失信于民,民就成了恐。中央纪委监察部,甘肃纪委监察部,第一巡视组三家我都寄了材料,一两个月过去了没反应??? 现在进公检法的大门,安检比上飞机都严,他们把人民当恐来防,他们的天平失去了平衡, 失去了人民的滋养,人民才是根本,做了太多对不起人民群众的事,怕人民报复他们。人民的公检法前面的人民二字该去掉?昨天(5月4日)我到检察院,检察院拿出让公安详查的材料,我只能又找到公安刑警大队政委,政委的解释就算我们没查,检察院也不该结案,我又到检察院, 检察院无奈最后的答复,让我星期五(5月15日)过来检察长接待后再讲,今天(5月15日)过去检察长根本不见。这样的公检法让老百姓怎样信任!!!!
彻查请求
嘉峪关市检察院;
年前嘉峪关公安答应帮我彻查,过完年公安又反悔不肯查,为 什么?难道骗子春节期间又找到了什么领导 ,马厅长的批示算啥?马厅长我的手机号186 09494015,您亲自看看我的证据(形成文字版的手机电话录音),您的手下是怎么执法, 法律赋予公安的权利不是用来徇私枉法和合法事真的有用吗。三 月份公安张局长讲我态度不好,不管了,敷衍我公安材料全部做了,是检察院没批,让我找检察院,其实公安对王博杨柱年根本没查,王博杨柱年在检察院的材料里都变成证人,哪来的调查材料?
一 我和杨柱年长达三 个小时的电话短信聊天和合法事真的有用吗,有近百条,这是我 没报案前的一次心平气和的聊天,短信上所 讲的都是案发当时现场的事实情况,难道不 属实?为什么不能作为证据?杨柱年找人冒 充国家公务人员(假的蒋秘书,一百万签字担保假的检察院在职人员)虚构事实与能力 ,已非法占有我一百万,达到目的,符合刑 法诈骗罪定罪条例,为什么不构成诈骗?这假秘书是这案件里至关重要第一嫌疑人,为什么不查????
二 王博;当初向我介绍杨柱年时,为了取得我 对杨柱年的信任,告诉我杨柱年给酒钢某领 导在天水的情人结婚送礼10万 ,该领导西藏 买金矿来回的费用三十万柱柱年拿的,(张 玉玲可以作证,胡在录音里也提及此事)以这理由向我索骗钱财和合法事真的有用吗。其和杨一起把一百五十万骗到手后,又称给郑文义送50 万,又骗 去了50万,共计20 0万,为了 继续掩盖事实 真相,遂又找到胡培基,同样为了让我相信 胡培基,又告诉我胡是徐省长的弟弟,一直住在徐省家里,(检察院和公安给我的回复 是,他也是听别人讲的)但为什么又告诉我 他和胡一起给徐省夫人送了50 万,(录音短信里有详细的送钱经过)后又谎称到兰州找 胡办事和给虞送了七份信为由,(录音里有 记录,黄志华知晓此事可以作证)前后在我 这一万二万的共又骗去了二十多万,送信的 手法和胡培基一样,虚构这么多,也骗取120 多万(录音里有详情)达到了目的,也符合诈骗罪定罪条例,为什么也不构成诈骗?王 博当时告诉我胡培基和酒钢签订合同百分百 是真的,胡没这大胆子伪造合同和章子(录 音里有记录)现在为什么又帮助胡培基,掩盖事实真相,讲没见过合同。签合同前所做 的相关材料(现在我还保留一份)是胡培基 ,王博,陈德友,柳胜强和我,我们五个人做的,又是王博开车和胡培基一起到酒钢的诚信广场签的,签完拿到合同后才给我打的 电话,我才从厂子里赶到市里见到合同,柳 胜强陈德友都在场,为什么讲不知晓?
三 陈德友在我刚认识时就告诉我胡培基在天水银宝投资一厂子,他去做污水处理,胡讲厂子不 景气,让他不要做,后来厂子倒闭,避免了 损失和合法事真的有用吗。又与2011年4 月打电话告诉我,他在 请白银公司老总时,西钢的副总刘克林正好 过来,听他是江苏口音,就告诉他江苏人胡 培基在西钢签合同一事,这样都无非是向我 证实胡培基所做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其这样 做在这整个诈骗过程中难道没有衔接作用, 不可疑?每次都是他开车送胡培基回家,他知晓胡在兰州的窝点。
四 胡培基女儿也为其父 掩盖事实和合法事真的有用吗,来兰州,去敦煌也讲住在徐省家里,这样做的目的?
五 胡一直在天水,到嘉峪关一个人不认识,怎么进的酒钢?火车上认识的人,怎么可能会冒充假秘书王伟,承担这大风险,再讲也进不去酒钢,为什么不追查此人?这一切都是他们早就安排好的和合法事真的有用吗。录音里老柳读的那份甘肃省人事厅的批文,难道又没其事?提到的营业执照又不存在?伪造了 酒钢合同,西钢合同,湘钢合同,国土部矿 管司的批文,中纪委关于虞海燕的批文,为什么不追查?伪造了这么多枚章子,为什么不对胡的住处搜查?
从整个事情的经过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他们是一个分工明确,手段多样,环环相扣的一个完整的诈骗团伙和合法事真的有用吗。我 第一次2011年6月5日向嘉峪关公安局经侦支队报的案,公安不做笔录,在我还没交出任何证据,就直接讲我证据不足,不与立案为什么?又直接问我退部分款可不可以?下午 在濮局长那里,办案的警官讲有人给他们打了电话,就是诈骗也该到刑侦报案,事情就这样结束。于是我又6月10日 又到刑侦支队报案,回复一样是在我没提交任何证据之下就武断的讲我证据不足,不立案。为什么? 省厅三次上访回复材料到嘉峪关后还是不查 ,2012年4月在常市长接访后才勉强立案。 三年前讲我证据不足,现在我提供证据后, 为什么证据又够了?但却只抓了胡培基。2012年6月胡培基抓了一个星期又放其回去过端午节,错过了取证的时机,谁之过?市信访局,政法委多次递交详查请求,为什么我提供的证据对胡培基有用,对王博和杨柱年就没用?胡培基和我一样是外地人,王和杨是本地的。公安交检察院胡培基的材料里,王博和杨柱年为什么都变成了证人?检察院在审查材料时难道没有发现这天大的笑话?法院开庭判了胡培基12年 ,为什么作为当事人的我一点不知情,也不出庭作证,所有的证人也不到场?至今我连份判决材料都没有。我到法院,法官给我的回复是有必要通知你吗 ?有必要给你材料吗?这很明显剥夺了我上诉的权利和申请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胡培基判了12年,单凭骗我90多万就可以了,那他伪造了这么多的合同批文章子都属无罪? 市政法委,市信访局,公安信访办,检察院信访办都递交了两次以上的材料,现在都是连我的材料都不接。对以上的疑问检察院给我的回复是无法解释。为什么?
督察打 个电话就没有下文, 请问公安上会讨论侦破此案时,局领导在干 啥?这么多的地方没查清又是怎么通过的和合法事真的有用吗。 检察院检委会局领导又在干啥?又是怎么通过的。法院在这么多的证据没搜集到位,又依照什么判刑?这些局领导为什么装聋作哑 ,渎职,不作为,帮骗子洗罪,很难不让人怀疑收了骗子的好处。我现在连吃饭都没钱 ,没送礼,但公检法不能昧着良心,歪曲事实办案。换届了,新的局领导是人是鬼[来自 手机网页版]看完请帮 忙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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