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恶制人:洛阳打掉仨“涉恶”团伙!13人获刑……
免费测运势 免费批八字:
师父微信: master8299
王建红等4人恶势力案件
西工区法院对王建红等4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等罪案进行一审宣判惩恶制人。被告人王建红、刘磊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六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全春、束明辉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王建红加入了一个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为名的传销恶势力犯罪集团惩恶制人。该组织规模庞大,结构严密,自上而下设置总管、经理、大主任、小主人、管家、老板、帅哥和美女等层级,每个传销窝点以小主任为核心,由小主任授意管家管理具体事务。该传销组织通过微信、QQ聊天的方式,以谈恋爱、过生日等理由将被压胜骗至传销窝点,后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控制被压胜致不敢反抗,强行搜走其身上手机,并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清点,胁迫其讲出手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相关的密码。该组织通过洗脑对组织成员进行精神控制,通过非法拘禁等手段对组织成员进行人身控制,同时,对被压胜实施殴打、恐吓、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展开全文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建红、刘磊、全春、束明辉伙同他人非法剥夺多名被压胜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王建红、刘磊伙同他人多次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被压胜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惩恶制人。在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的过程中,王建红等四名被告人彼此分工,相互配合,不宜区分主从犯。在抢劫共同犯罪中,王建红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根据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凃德文等5人恶势力案件
西工区法院对凃德文等4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等罪案进行一审宣判惩恶制人。被告人凃德文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杨立高、杜欣、孙明财、姚永新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凃德文等人所在的西工区行署路某小区民房的非法传销窝点,被告人凃德文系该窝点管家,协助主任对新进人员进行管控及实施殴打、恐吓、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杨立高、杜欣、孙明财、姚永新系该窝点老板,协助管家对被压胜进行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惩恶制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凃德文、杨立高、杜欣、孙明财、姚永新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凃德文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惩恶制人。在非法拘禁犯罪中,凃德文系主犯。根据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西工区法院对胡二矿等4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等罪案进行一审宣判惩恶制人。被告人胡二矿、田君权、张智卫、任延宾因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二矿、田君权、张智卫、任延宾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惩恶制人。在团伙犯罪中,胡二矿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根据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链接:https://daojiaowz.com/index.php/post/69717.html
转载声明:本站发布文章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
